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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法規
.拆除或恢復原核准使用(原使用執照或前次室內裝修申請)是否得免辦理?
2024.8.10
相關法規
拆除或恢復原核准使用(原使用執照或前次室內裝修申請)是否得免辦理?
(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11 年8 月10 日北市都授建字第11161640851 號函)
1-拆除或恢復原核准使用,5層樓以下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集合住宅及辦公廳,免申請室內裝修審查。
2-拆除或恢復原核准使用,供公眾使用建築物(簡裝),辦理簡易裝修。
3-拆除或恢復原核准使用,供公眾使用建築物(二階段),辦理簡易裝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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