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我們
ABOUT US
最新消息
NEWS
作品欣賞
PORTFOLIO
裝修報價
QUOTE
常見問答
Q&A
服務流程
WORKFLOW
聯絡我們
CONTACT US
項目列表
首頁
>
新聞列表
>
相關法規
.應辦理而未辦理室內裝修審查之罰則
2024.8.10
相關法規
應辦理而未辦理室內裝修審查之罰則
建築法第95條之1
室內裝修若未依規定申請遭人檢舉,經主管建築機關查證屬實者,即按建築法第95條之1規定處建築物所有權人、使用人或室內裝修從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,並限期改善或補辦,逾期仍未改善或補辦者得連續處罰;必要時強制拆除其室內裝修違規部分。
« Previous
Next »